听众留言

来自世界各地的声音

刘*兄建议反响2008-11-11 08:14

没收到回复

弟兄平安 我昨天留言2次一次是悄悄话,一次是询问是否已经看到我的留言,但今天我QQ邮箱里没收到你们的回复,我把我另外一个邮箱写在下面,麻烦你们在发一次。[email protected]

主持人回复

别急啊,我们收到了。总得给我们点时间想想怎么答啊。:-)

w********i建议反响2008-11-11 02:02

谢谢世外桃源的同工

很感谢世外桃源的同工能够照顾我们内地教会的需要,更加感谢世外桃源主日学的同工能够一次又一次的联系、了解我们的实际情况,给我们提供帮助,原神能够兴起更多的世外桃源。

主持人回复

别客气啦,这才是我们的荣幸。只愁远水救不了近火。

6**6信仰解疑2008-11-10 11:33

怎样才能不自卑呢?

怎样为主作工?我觉得自己好愚昧.

主持人回复

这其实是很好的问题。在主里面真实地觉得自己不能做什么,正是服事主的首要条件。至于我们还不知道该做什么,那绝不是个错、更不是个过犯。不要因为自己“卑微”而感到自卑。反倒要感谢主。马利亚说什么?“因他顾念使女的卑微”。哈拿说什么?他从粪堆中提拔我。卑微、一无是处、主却爱我、救我,这就是基督徒最好的见证了。学都学不来的。主本是拣选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。所以不要看错了。不要因自己好像没什么恩赐长才而自卑,反要在此夸口,主就是这样爱我这样的人。我虽软弱他强壮。若你真是自觉事事不如人,那么慢慢你就会学会,这正是主的美意,让人见到你就知道神是何等爱世人。这就是最上等的为主作工了。

刘*兄所有留言[未分类]2008-11-10 08:13

我的悄悄话留言没刷新出来?

我的悄悄话留言没刷新出来?我用的是这个名字和邮箱,请弟兄看下,留上言了么?

主持人回复

yes

小*驼所有留言[未分类]2008-11-10 03:28

谢谢蒙哥的回信

主持人回复

you are welcomed

小*头代祷关怀2008-11-10 03:22

哈哈哈

平安!请问安乐死可以合法吗?

主持人回复

这合法与否的问题你得问中国政府啊,美国现在有两州是合法的。欧洲有荷兰比利时澳洲瑞士。福音主要的关切在于死后是否安乐。如果说基督徒是否可以这样做,或许我们当回到一个“是否出于信心”的原则上而不是从社会道德上看。

l***o处事为人2008-11-09 17:30

受益匪浅

与蒙哥交通总是受益匪浅。前日与几个朋友吃饭,他们几个都是政府机关,公务员,还有两人在国家技术监督局工作。席间谈起最近国内发生的几件食品安全事故。这俩人一紧地叫冤,说饲料本属于农业部管辖,与质量监督局没有干系,我也赞同,说,其实一出事就撤领导,这种做法不可取。另一位政府哥们却佶问道:不撤职怎麽办?我说:撤职不是办法,到底是怎麽回事都没弄明白,凭什么撤人家?假如说出事先撤一把手,那么总书记该不该引咎辞职?谁来撤他。再者,你们政府公务员天天如此的轻松与腐败着,估计这点事你们整不明白的。说到这里大家嘻嘻哈哈开始回避正题了。我心想:你们打根上就烂了,倒霉的就成了垫背的,说不定下一个就是你。此时我真的很想劝他们几句。然而,心里有个声音却说:没有用,他们现在听不进去。哎,主啊,我是该恨他们,还是该爱他们呢?

主持人回复

我想得时不得时、有用没用我们都得传福音。但是要有主的同在,我们总是要爱他们的(基督的工作是把人和罪分开了),担罪担的人当然值得怜悯。有了这样的心才会有合宜的话引导他们到主面前。

以诺所有留言[未分类]2008-11-09 01:12

再谈“同性恋”

我可以为主见证有关“同性恋真相”的一些经历。我本人就是经历同性恋挣扎的人,起初再还未信仰基督福音之前,我是非常难以接受自己这种性取向的(这可以表明上帝的律法本在人心中),然而当时的我根本不知道基督福音这回事,所以我非常痛苦自己的遭遇,后来居然萌生了变性这样一种想法,因为当时我觉得只有通过改变性别才能让我里外一致,就在这个时候,有一位主的儿女把基督的福音传给了我,当时我被莫明其妙地吸引住了,于是走进了教会,了解了基督的福音。接着我发现自己的审美观、性爱观等开始渐渐改变,仿佛突然之间换了一个性情。我希望变性的想法就这样烟消云散了。但是得救是一个过程,当时的我正如保罗所描述的一个基督徒里面两律交战的光景。一方面,我深深厌恶自己的这种性取向,另一方面,那个东西又死死地缠住我不放,几乎是每时每刻。但是今天的我对于这个问题已经得胜有余了。 在这个过程中,我总结了一些教训:第一,我觉得同性恋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性取向的问题,因为圣经说,当一个男人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时候,这人已经犯了奸淫。也就是说即便这个人的性取向归正了,他若不保守自己的心,仍然在会在性方面犯罪。第二,同性恋面临的难题不仅仅是婚姻,很多这类人群都会因为自己的性取向而回避婚姻之事,以为既然无法与异性产生爱情就不必结婚。这当然也是错误的婚姻观,因为圣经里并没有说婚姻是建立在性爱的基础上的,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一个盟约,是上帝自己亲自设立的,不是人来定义的。所以仅仅因为性取向而逃避婚姻是不足以成为理由的。第三,同性恋这种所谓的倾向即便是“天生的”也不足以成为可以被允许的理由。就好像我们基督徒都知道,世人都是罪人,一个罪人里面是被完全玷污的,装满了各样不义、邪恶、贪婪、恶毒,满心是嫉妒、凶杀、争竞、诡诈、毒恨等等,这些同样是与生俱来的,难道就可以因此不被约束和审判了吗? 以上三方面是我初步总结的教训,最后再补充下,我们基督徒看问题是从圣经的角度去分析的,这圣经已经提供了我们在世上需要的一切的辅导原则,根本不需要世人再发明一套学问,就好像如今的心理学的毒害渗透到社会各方面甚至是教会里一样。实在另人揪心。

主持人回复

感谢主你有这样好的交通。主若许可我们十一月中就会有关于这方面的节目。

风****吹代祷关怀2008-11-08 23:38

蒙哥,真不知如何谢谢你!

“圣经叫我们无论做什么都从心里做,如同服事主。这种服事也可以用忠心有见识来形容吧。如果主以为我们该更长大点,许多时候还真可能故意把我们的兴趣与热忱拿走呢”、“工作责任的要求与自己的兴趣热忱之间,其实没有什么关系” ,这些话真是开了我的心窍,原来我该再长大一些了,以责任、忠心而不是以个人喜好或热忱来做事,这是一个成熟基督徒在社会中尽责的利器。 走二里地!蒙哥,谢谢你!

主持人回复

别客气。你再讲下去我就得把你的留言改成悄悄话了。

风****吹处事为人2008-11-08 02:02

谢谢蒙哥

谢谢蒙哥这么快回信。我依然还需要感谢主!

主持人回复

有时该做的事还得逼逼自己才好,这样“第二里路”的努力之下,你就会发现有另一种主的同在。对一个成熟的基督徒而言,工作责任的要求与自己的兴趣热忱之间,其实没有什么关系。虽然你的单位不是教会,但圣经叫我们无论做什么都从心里做,如同服事主。这种服事也可以用忠心有见识来形容吧。如果主以为我们该更长大点,许多时候还真可能故意把我们的兴趣与热忱拿走呢。